当年央视拍摄《笑傲江湖》,金庸只要了1元版权费,这是为何?
生前,金庸在接受采访被问及“你喜不喜欢你的作品视像化地出现于银幕和荧幕”的问题时回答说:“基本上,我不反对把我的书拍成电影电视。观众看完戏,反而有兴趣再看书,会有更多人去看书。”
而在回答“你不喜欢看自己的小说改编成的电视剧,那为什么还卖版权”的问题时则说:“没办法。就像我生了15个小孩,自己照顾不到,只好交给托儿所、幼儿园一样。他们虐待我的孩子,我很生气,也只好与校长交涉。他们把我的小说改得不好,我以后再不卖了,就像知道这家托儿所不好下次再不送孩子进去了。”言下之意,出卖版权是肯定的,关键是买家要选择好。
可见,在自己小说影视化的问题上,金庸的态度是积极的。
因为,一方面,影视化改编拍摄需要购买版权,从而能够获得经济利益;另一方面,作为一个深谙媒体强大功能的资深媒体人,他很清楚小说和影视剧在发行、发展上的互动关系,其小说的影视化无疑会在更大的空间、更久的时间里提升小说的传播、存留效果;
还有一点是,尽管影视化版本已经很多,但改编成功者寥寥,金庸希望他的小说能够被成功改编。也因此,当央视版《笑傲江湖》准备拍摄时,鉴于央视在中国的权威性和影响力,以及此前在改编拍摄《三国演义》《水浒传》等经典名著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功,金庸不惜牺牲暂时的版权利益而仅以象征性的1元人民币将《笑傲江湖》的版权送给央视。
金庸看重的是央视版对其小说所能产生的巨大辐射效应,并对央视版金庸小说同名电视剧寄予厚望。
当然此举也产生了极大的广告效应,使得央视版《笑傲江湖》在未拍摄前就已声名远播,让观众充满期待。其后,央视又接连改编拍摄了《射雕英雄传》《天龙八部》《神雕侠侣》等作品。
金庸的这一想法从他对导演李安的态度中也可看出。金庸说:“我觉得《卧》片拍得很好,导演编导处理都很好,但原小说并不好看。……前不久我在台北见到他,他说他很喜欢我的小说,叫我‘老师’,我说叫‘先生’就好了。如果他要拍我的小说,我会送给他拍。”
金庸愿意将他的小说送给李安拍电影而不收版费,无非是因为看中了李安在武侠片拍摄方面的才华,希望看到李安能将其小说在电影中予以完美呈现,这和将《笑傲江湖》送给中央电视台拍电视剧的愿望是一致的。
然而,无论是央视版还是央视版出现之前的港台版,金庸对根据自己的小说改编拍摄而成的影视剧作真正满意的很少。
对于港台版,金庸曾表示“我喜欢刘德华和陈玉莲演的《神雕侠侣》,这一版的杨过和小龙女非常符合我小说的味道。还有郑少秋演的《书剑恩仇录》,他那个时候年轻,演乾隆皇帝,也演得十分到位。这两部电视剧可以说是我最满意的。”
对于央视版,“中央电视台还算是不错的。本来《笑傲江湖》的版权我只要了他们一块钱,完全是象征性卖,等于就是赠送的,结果电视剧令我不满意,所以《射雕英雄传》就不送了,按市价卖了80万元,因为是央视打了九折,就是72万元,后来看他们还算重视原作,我就拿出10万元送给了编剧和导演,我自己拿了62万元。”
郑少秋演的《书剑恩仇录》与刘德华和陈玉莲演的《神雕侠侣》都是香港无线改编拍摄,前者拍摄于年,也是无线拍的第一部金庸武侠剧,后者拍摄于年。
在已有余部金庸小说影视剧作中,金庸“最满意”的是这两部剧作,而对给予厚望的央视版则评价为“还算是不错的”,可见并不真正满意。
所以,虽然金庸乐于他的小说被影视化,也有感到较为满意的作品,但对绝大多数影视剧版本并不满意。